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寺定名为无锡市泗洲寺。
第二条 本寺以弘扬佛法,道正人心,净化社会,兴办慈善公益事业,福利社会人群为宗旨,并以管理、保护本寺所有法物、财产为职责,大力传承和发展本寺佛教传统文化、僧人修道安道之兴寺法脉为义务,利益社会大众为事业。
第三条:本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梅路。
第四条:本寺登记、审批、注册、行政管理、宗教活动的主管机关:无锡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。
第五条:本寺宗教活动的维护、落实、监督、协调、指导单位:无锡市佛教协会。
第六条:本寺常年法律维权顾问单位:**律师事务所。
第二章 任务
第七条:本寺任务如下
- (一)开展正常的宗教佛事活动
- (二)组织管理本寺搞好硬件软件建设、维修及治安防火事项。
- (三)开展筹资、济贫、救灾及协助地方有关慈善公益活动和本寺扩建、修建等自身建设活动。
- (四)开展本章程第二条所示宗旨、职责及义务的有关活动。
- (五)本寺开展合法的其他活动